|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2日 20: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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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1日召开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为履行收购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以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式出让持有的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下称: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及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中山长虹)90%股权。根据有关评估报告,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长虹空调、中山长虹股东权益评估值分别为29046.90万元、11398.26万元(尚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公司将在上述事宜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后履行具体的挂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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