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21日 23:0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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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8日召开2009年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二、通过关于收购吉林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300万元,截止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11769万元,下称:金圆水泥)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由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下称:亚泰水泥)收购鲍维江、浙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金华金圆热电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金圆水泥63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股权,股权收购价格合计311642867.40元。股权转让后,亚泰水泥将持有金圆水泥123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三、通过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吉林省通化特种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通化)]继续投资建设“两渣一灰”综合利用日产4000吨特种水泥熟料项目(于2007年4月由吉林通化开工建设,但由于资金短缺,2007年末项目基本停工,截止2009年8月已投入资金4868万元)的议案,生产线预计于2010年10月竣工投产。 四、通过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松原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4.46万平方米,容积率1.31,总建筑面积33.47万平方米)的议案,项目预计总投资103152万元。 五、通过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亚泰花园居住区”四期工程-亚泰花园桂花苑项目(原亚泰花园梅花苑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5.92万平方米,容积率1.49,总建筑面积25.06万平方米)的议案,项目预计总投资78005万元。 六、通过关于为所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亚泰水泥和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为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下称:哈尔滨水泥)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办理的3亿元和2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哈尔滨水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平支行的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上述担保及公司2009年第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的担保事项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3504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通过关于发行公司中期票据的议案: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并在中期票据发行额度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上述有关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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