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6日 17:59 |
作者: |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PetroChina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收购方)依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和新加坡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就 Singapore Petroleum Company Limited(下称:目标公司)股本中全部已发行及缴足的普通股(库存股份除外;已由收购方及与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控制或同意收购者除外)作出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收购要约,已于2009年9月4日下午5:30截止供接纳。 于2009年9月3日下午5:30,收购方已就262426190股要约股份收到对要约的有效接纳,约占股份总数(于2009年9月4日为517584478股)的50.70%。根据收购方于2009年5月24日订立的一份有条件买卖协议,收购方从 Keppel Oil and Gas Services Pte. Ltd. 收购234522797股股份(约占2009年5月24日股份总数的45.51%),已于2009年6月21日完成。 于2009年9月3日下午5:30,公司间接持有收购方100%的股权。由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控制或同意收购的股份及对收购要约的有效接纳,合共达496948987股股份,约占2009年9月4日股份总数的96.01%。 收购方有权并有意行使其在新加坡公司法项下的权利,以每股要约股份6.25新加坡元(约29.64人民币元)的收购价强制收购其尚未根据收购要约收到接纳的所有相关股份,并会撤销目标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