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30日 16: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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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7日至28日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按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国际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的数额,每股派人民币0.12417元(含适用税项)。 二、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三、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收购阿姆河右岸产品分成合同相关收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收购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等十家企业炼化装置资产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收购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1333.35万元(将根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最终评估结果以及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报表权益变化额进行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 七、通过关于收购中国石油集团城市燃气业务及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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