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4日 23: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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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因被执行人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事利)已将(2009)沪二中执字第9号的执行款本、息及委托拍卖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288774.13元付至该院,该院决定停止对万事利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的拍卖。 因(2009)沪二中执字第8号案中有抵押房产尚未处分完毕,暂不能处分查封的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鉴此申请停止拍卖,何时恢复拍卖或撤销拍卖,再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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