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24日 20:27 |
作者: |
|
| |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同意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热电公司)拟以自筹资金收购宁波光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佳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8%,热电公司持股20%,下称:光耀公司)4%的股权,交易价格按光耀公司净资产评估值[9166.12万元;相关评估报告已经宁波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称:宁波国资办)核准]确定为366.64万元。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加间接)持有光耀公司52%的股权,公司合并范围将发生变化。 三、通过热电公司在上述收购事项完成后,按出资比例为光耀公司银行借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确定。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9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分别折合人民币约为103400万元、11800万元,合计约为1152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四、同意公司控股85%的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在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其持有的宁波天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下称:天水置业)51%的股权,以天水置业净资产评估值(19751.68万元;相关评估报告已经宁波国资办核准)减去其2009年中期分红款(7500万元)为依据,确定标的股权出让底价为6248.36万元。天水置业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