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9日 21:2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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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其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称:科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开展分期收款销售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分期收款销售的应收账款单笔保理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客户首付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分期收款期限不超过三年,会计年度内应收账款保理总金额不超过2亿元。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应收账款保理费用,保理费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相挂钩的浮动利率执行。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科工集团的要求,公司拟向吴启宏(公司总经理)等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南京昊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万元,下称:昊晨公司)1770万股股权(占80.45%),经协商,拟根据昊晨公司2008年12月底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121.51万元,确定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为1706.85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昊晨公司100%股权。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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