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6日 17: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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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召开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下称:本次交易)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潜在第一大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南矿业)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淮南矿业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0000万元)、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30000万元)各100%股权。标的股权预估值约为187400.68万元,具体交易价格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7月31日)经评估且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1.1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7000万股。如标的资产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评估值,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与本次发行价格的乘积188870万元,则超过部分作为公司应付淮南矿业的负债。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南矿业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将主要经营以煤炭、钢材为主的大宗商品运输、物流贸易、港口装卸中转业务,主营业务将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获得省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尚需经有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二、通过关于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与淮南矿业、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下称:港口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待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议案。 四、同意公司购置港作拖轮,组建公司拖轮分公司,自行开展港作取送业务。 五、通过拟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增加关于拖轮经营的内容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收购港口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独资设立“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推进安徽省芜湖煤炭交易市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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