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2日 17:3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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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新股投资风险作出以下特别提示: 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整个定价过程及定价结果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自主决定和风险自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证券公司的行业特性以及由此带来的股价较高波动性。由于目前新的发行体制改革刚刚实施,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发行价格偏高导致上市后即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及网下发行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84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规模不超过5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不超过156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网上资金申购部分不超过364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19.00元/股-21.0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申购时间为2009年8月4日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光大申购”,申购代码为“780788”;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30万股。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证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下申购时间为2009年8月3日-4日9:30至15:00,公司的股票代码“601788”同时用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每个配售对象多笔申报的累计申购股数不得少于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上限为该“拟申购数量”总和的200%,同时不超过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5600万股。 本次发行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9年7月30日完成。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初步询价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9.00元/股-21.0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52.78倍至58.5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初步询价期间,报价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申购数量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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