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0日 22:54 |
作者: |
|
|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的议案: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含7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1.33元/股,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三、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其中,同意陈红辞去公司董事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彭泽海为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8月21日下午2:00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59”;投票简称为“大龙投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