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20日 22: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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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7日召开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等四家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53亿元。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现有授信额度30.03亿元,新增后,总计额度为83.03亿元。 二、同意公司拟向信托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三到五年的信托贷款。 三、通过关于工商登记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故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90605970.00元。 四、同意公司与李富宇于2009年7月17日签署《关于镇安县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目前拥有一个采矿权(矿区面积为0.235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08年12月30日至2012年4月30日)和一个探矿权(勘查面积为0.24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下称:镇安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现金收购李富宇持有的镇安公司100%股权。依据镇安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82015.52万元,协商确定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9800万元(由公司通过银行信贷及部分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收购尚须有关部门批准。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贷款12600万元(利率参照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同)提供全额担保,期限为五年。 七、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90%的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平武支行贷款1500万元、四川通用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通用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若尔盖支行贷款572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分别为1年、3年,中金公司、通用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上述六、七项涉及的贷款合同,尚未签订。本次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8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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