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8日 23: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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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8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90万元,即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700万元增至20790万元。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按有关要求,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和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该两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龙净)立项]资金合计31000万元向厦门龙净实施增资,所增资金不增加股本,全部作为资本公积,并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同意厦门龙净和公司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厦门龙净已在该行开设专户,仅用于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国金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将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行)厦门火炬支行开设的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存储余额31000.00万元全部转入新开的专户,公司原专户不再为募集资金专户。 五、同意公司开展对钢铁、铜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试点,计划使用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六、通过公司继续为控股91.50%的子公司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招行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期限壹年,具体担保起始日以担保合同日期为准。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200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6873.18万元(均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通过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八、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931.68万元(截止2009年6月24日的实际投资额)。 九、通过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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