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5日 22: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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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所持有河南海星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35%股权被“轮候查封”、“轮候冻结”事项,经公司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证,先后有四家银行自2006年3月20日至2008年3月24日期间五次申请查封一次申请解除查封。由于中国银行深圳红岭支行2006年首轮查封已过期失效,该行二次申请查封形成“轮候查封”。 在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涉及公司诉讼方面的资料中,经公司管理层核查,发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06年4月24日、2007年8月27日作出的两份《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北大中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大中基)破产还债,由该院指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准予执行北大中基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破产分配方案。上述裁定均为终审裁定。公司已于200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担保情况(公司对北大中基提供的金额为856.05万元、1340.61万元的担保均已逾期),已对逾期担保全额计提了预计损失,并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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