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2日 19: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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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8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原告)于2008年8月1日遭受“凤凰”台风引起的洪涝灾害侵袭,财产损失巨大,原告已于2008年7月16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公司(被告)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经评估,最终定损金额为人民币16236599.22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告曾预付原告保险赔偿款人民币500万元,其余至今尚未支付。 为此,公司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保险赔偿款人民币11236599.22元;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直至被告支付全部保险赔偿款;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于2009年6月10日受理了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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