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9日 19:29 |
作者: |
|
|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9日以通信方式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2000万元股权,占其现有注册资本的19.01%,下称:广西虎鹰)的其他股东将与中资银信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银担保)签署《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由中银担保为广西虎鹰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区信用社联社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五年的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广西虎鹰全体股东以各自所持有的广西虎鹰全部股份进行质押为中银担保对上述贷款提供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6600万元,无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