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5日 19: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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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分别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正科技)、中国高科集团河南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参股9.4%,下称:河南实业)互保的议案:公司分别与方正科技、河南实业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下称:互保协议),协议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总金额分别不超过(包含)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壹亿元,单笔担保金额均不超过(包含)人民币伍仟万元;上述担保的合作期均为18个月,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方正科技、河南实业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亿元、0元。 二、同意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在该行期限为十年的商业物业抵押贷款人民币5500万元及其全部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10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截止2009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亿元(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4亿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10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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