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2日 19: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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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53%的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齐普生公司)向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齐普生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下称:兴业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 二、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齐普生公司提供担保。 截止2009年5月22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1857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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