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6日 17: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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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及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于2009年至2011年向银行申请贷款3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即预计在此三年度内担保金额上限分别均为11000万元;其中,每年对上述四家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上限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上述担保有反担保。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5660万元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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