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6日 17:5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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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23日召开2009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将“丹霞山”、“福州”二轮(载重吨分别为38498吨和32600吨,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帐面净值分别为人民币1043.6万元和0元;强制报废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出售给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荻港荻利物资回收公司[是公司母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下称:中国海运)的全资子公司中海工业有限公司荻港船厂下属的专业公司]进行拆解,不得流入市场。买卖合同于2009年4月24日签署,出售价格为195美元/长吨,共计人民币1999.8万元。 公司于2009年4月24日与中国海运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大连海运(集团)公司(下合称:出让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公司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公告的交易条件(包括转让价格、转让方式等)向出让人收购其所持有的中海集团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于2008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027.61万元)35%、25%、25%、15%,合计100%股权,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0027.6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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