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9日 15: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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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6日召开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及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0.30元(含税)。 二、通过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本部2009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总额为103.11亿元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9年度提供贷款担保总额的议案: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26.78亿元;2009年度公司将按照出资比例为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贷款提供担保50.47亿元。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22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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