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7日 19: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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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召开四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9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5股派1.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三、通过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同意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六、通过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部分董、监事更换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15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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