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6日 19: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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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3865923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7.40元(含税)。 三、通过资产报废议案。 四、通过续聘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为参股25%的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新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哈尔滨银行金桥支行申请的2800万元保兑仓业务承担其保证金之外的168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的议案,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存在反担保,有权利质押。该笔担保期限为一年。 截至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4780万元,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3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7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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