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5日 21:30 |
作者: |
|
|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2009年度第二次例会、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A股和H股)。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三、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9年度国内及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四、通过变更常旅客计划会计政策及调整公司2008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同意将2008年至2010年公司与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进出口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分别调整为4750万元、6000万元、6950万元。2008年上述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为4726万元,超过了2008年4月公告预测的年度上限4270万元。 七、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长宁支行、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H股募集资金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非公开发行1437375000股A股、定向增发1437375000股H股的募集资金。 以上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