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4日 22: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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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3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8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翔集团)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境内、外相关控股子公司、华翔集团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内签订的,最高时点余额分别为约15.785亿元人民币范围内的银行融资业务、折合人民币约8.7亿元范围内的各类银行融资或保函业务、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其中华翔集团承诺在公司为其担保的同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担保。 截止2009年4月12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4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8394.13万元;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通过公司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短期贷款总额的议案:在贷款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11.5亿元人民币、累计短期贷款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六、同意金沙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七、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成员调整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核销坏账损失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宁波甬江建设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 十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6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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