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0日 22: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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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9日召开四届二次董事会及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末公司总股本340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2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辽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原“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计提的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用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全资组建沈阳苏家屯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下称:苏家屯公司),建设金山热电厂2×2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项目动态总投资199774万元(最终投资额度以国家发改委核准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即4亿元由公司全资投入,其余15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电厂以外的供热、供暖配套设施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苏家屯公司分别提供4.2亿元、4亿元贷款担保的议案,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加上此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276480910元人民币。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5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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