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9日 22: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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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同意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四、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购买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核销坏账准备金的议案。 九、同意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30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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