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9日 22: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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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及六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计提2008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对200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互保金额为人民币一亿元,期限十二个月。互保协议尚未签署。 截止2009年4月9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21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通过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自查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5月7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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