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3日 22: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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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陕西高院)有关应诉通知书,西安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安天元)因股权纠纷向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为原告,公司为被告,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下称:城市学院)和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三人,陕西高院已予以立案,目前为举证阶段。 根据原告的民事诉状,其诉讼请求为:确认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下称:西安博捷)是城市学院的举办人之一;公司将持有城市学院70%的法人财产权、管理权以及经营权等返还给西安博捷;公司从城市学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全部收益(上述诉讼请求数额共计10190.3万元)返还给西安博捷;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公司正在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持有的城市学院和西安博捷全部股权拟置换给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该诉讼事项对重组工作会有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安排积极应对本诉讼,争取妥善解决。 本诉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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