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31日 20:25 |
作者: |
|
| |
根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向本科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江本科特民丰水松纸有限公司(下称:本科特民丰)35%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于2008年11月办理完成;2009年3月,公司受让德国本科特有限和两合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下称:本科特纸业)26%的股权相关事宜业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的转让价格和受让价格均按原先约定。至此,以上两项股权交易均已履行完毕。 本科特民丰现已更名为浙江本科特水松纸有限公司,公司目前仍持有该公司5%的股权。本科特纸业经股权受让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该公司更名为浙江民丰波特贝纸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均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