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9日 17: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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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659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三、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核定2009年度担保额度(合计285500万元)的议案,担保期限均为一年(自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债)方案的提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设定为125000万元(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为准),按面值(100元/张)发行,期限设定为5年,票面利率区间为0.6%-3%。公司原股东按一定比例享有优先配售权。 八、通过关于可转债持有人权利义务及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提案。 九、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提案。 十、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提案。 十一、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0日13:30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他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52”;投票简称为“龙盛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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