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7日 20: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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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参股23.33%的子公司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金龙化工)向银行申请的1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中的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目前尚未签订正式的担保协议。由于公司本次对金龙化工的担保比例(30%)超出对其的持股比例,因此公司与江西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下称:金帆达)签署《反担保协议》,由金帆达为公司超出部分的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数为人民币9602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且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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