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9日 17: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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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与关联方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下称:俱乐部)重新签订《广告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原协议已到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通过俱乐部、其拥有的球队及其承办的球赛进行企业品牌及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双方确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内,每年的广告关联交易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2008年度该项交易总额为2020万元。 公司与合营企业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签订了《购销关联交易协议》,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每年向上述两合营企业销售产品的年度交易限额分别为40000万元、12300万元;采购产品的年度交易限额分别为20000万元、1500万元。 上述交易均构成持续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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