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7日 20:5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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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6日召开三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向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提案。 五、通过公司拟为相关控股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最高额度合计为12100万元的议案,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额19900.00万元,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1290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32000万元。 六、通过公司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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