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公布关于“歌华转债”到期的首次提示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6日 23: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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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歌华转债”,代码:110037;下称:可转债)将于2009年5月11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兑付的2008年度可转债利息为每张2.6元(含税);歌华转债到期本息合计106元(含税)。 歌华转债到期时,公司除按2.6%的年利率支付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本可转债持有人相应利息,即:可转债持有人的到期转债票面总金额*2.6%*5-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到期转债五年内已支付利息之和。 二、在“歌华转债”停止交易(2006年3月8日)后、转换期结束前,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歌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简称仍为“歌华转股”,申报代码为“190037”。 三、当期“歌华转债”的转股价格为7.47元/股,提醒并建议歌华转债持有人在2009年5月11日前将所持有的“歌华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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