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3日 22: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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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9年3月19日、20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并经公司自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并在未来的两周内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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