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23日 17: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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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在2009年1月20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5%的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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