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9日 21: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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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继续为下属1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继续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科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双方(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相互提供信用担保,其中: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47982.93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通过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拟向公司及其关联方在2009年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的议案,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22055.49万元人民币,余额为12628.32万元人民币。 七、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授权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200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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