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8日 20:5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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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8年末总股本14367361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薄膜基材业务的子公司调整设备折旧年限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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