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7日 19:1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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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顶矿业)等关联方签订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2008年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将位于兴宁市兴田一路的物业出租给兴宁市明珠酒店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信安)的实际控制人],2008年度租金100万元,该项租赁业务自2008年9月起终止;公司将统悦酒店及其配套设施出租给韶关市众益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的参股公司),约定租金为每月40万元,租期为20年(截止到2024年7月1日),该项租赁业务自2008年7月起终止。2008年,金信安、大顶矿业分别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借款98600000.00元、270600000.00元提供担保;公司为大顶矿业135000000.00元银行借款提供保证及质押担保,担保、质押期限为2008年12月19日至2009年6月19日。 公司向大顶矿业购买商品、接受其提供的劳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分别为20984.00万元、2308.80万元,预计2009年度交易总金额分别为13743.84万元、2411.2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大顶矿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合计为14041.46万元,预计2009年度交易总金额合计为208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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