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24日 05:01 |
作者: |
李昕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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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泽 大小非猛于虎。广东明珠(600382.SH)的发起人股东也是第三大股东在半年时间疯狂减持735万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甚至低于5%,按照上证所要求,不得不再次公告。 今天,广东明珠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兴宁市财政局自 2008年6月26日解除限售条件至12月22日收盘,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售出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52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其中自6月26日解除限售条件至7月28日收盘,售出3557230股(已于7月29日刊登公告);自7月29日至12月22日收盘,售出3794974股。 截至12月22日收盘,兴宁市财政局尚持有广东明珠股份15075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34062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35126股。 自6月26日至昨天收盘,广东明珠股价跌幅达45.59%。昨天该股报收于4.50元,几乎再度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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