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沪市上市公司公告
“康美药业”公布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来源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6日 19:23 作者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08年12月29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该认定后三年内(2008年至2010年),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权证或吸9亿融资 康美药业自抬股价? (03-14 13:17)
·康美药业:中药饮片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03-13 14:53)
·康美药业3900万收购参茸公司 (03-12 07:57)
·康美药业3900万收购资产 (03-12 07:58)
·“康美药业”公布关于收购新开河进展情况公告 (03-11 22:43)
·康美药业:外延式扩张驱动增长 (02-17 10:59)
·康美药业:快速成长的饮片小巨人 (02-16 11:11)
·康美药业:收购北京隆盛堂 布局华北 (02-13 13:58)
·康美药业成长前景可期 (02-13 07:57)
·康美药业收购隆盛堂做大市场 (02-13 07:54)

 全景财经宽频-《交易日》:交易时段视频直播股市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