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3日 21: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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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拟转让公司持有的中创大厦部分房产(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净值为1924.03万元)评估的议案:鉴于“中创大厦”项目的立项方迟迟未将该部分产权办理过户手续,长期以来,公司将该部分房产委托中创静安出租,从2007年12月起,中创静安停止交付租金。公司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中创静安将其南京西路819号中创静安3000平方米的产权过户至公司的名下。因诉讼标的的管辖权限原因,移交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现该诉讼仍在审理之中。 根据静安区国资委(下称:区国资委)“关于开开集团拟受让公司中创大厦部分房产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有关要求,公司聘请评估事务所(征得区国资委同意)对以上房产进行评估, 待区国资委对评估值确认后,再审议转让以上房产给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的事宜。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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