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1日 22:4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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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9日与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签订了《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下称:《互保协议》),公司为华联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十二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作为前述担保的条件,华联集团同意在《互保协议》的一年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内,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无论是短期还是中长期借款),华联集团将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十二亿元人民币(包括《互保协议》签署时已经存在的华联集团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在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14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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