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综超”公布董事会决议及关联交易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14日 16:2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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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1日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其第二大股东,下称:华联股份)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下称:《互保协议》)的议案,华联股份为公司发行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7年的公司债券(下称:本期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前述担保的条件,公司同意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但应在《互保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如华联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借款(无论是短期还是中长期借款)或公开发行债券,公司将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所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互保协议》自双方股东大会批准该协议所述的担保之日生效,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日止。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华联股份7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3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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