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9日 22: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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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证券市场周刊》刊载了《股东纠纷致项目未达预期 同方股份涉嫌信披欺诈》一文,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芯片制造及其应用产业化项目由于下属子公司清芯光电有限公司(下称:清芯公司)股东间存在纠纷导致延期,并称公司涉嫌信披欺诈。经核实,公司认为:上述报道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公司虽然与清芯公司韩方投资者之间存在纠纷,然而清芯公司仅为公司 LED 项目实施的一部分,该种纠纷并不影响公司整体 LED 项目的实施,公司亦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现对相关事项予以澄清声明,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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