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9日 19:2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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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9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9年贷款额度授权的议案。 六、通过200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授权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的议案:债券期限不低于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方案以最终获得公司债券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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