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7日 22: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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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7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因借款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4743.44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司法冻结(期限为2009年2月26日至2011年2月25日),并将该等股份司法轮候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上述冻结均包含在此期间产生的孽息;将公司第三大股东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189.9万股)所持公司2089.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7%)司法轮候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冻结包含在此期间产生的孽息),并将该等股份查封(期限两年,自2009年2月26日至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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