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7日 19: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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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分别签订如下协议: 《公司租赁集团公司浦东机场有关资产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场地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2008年租赁集团公司浦东机场内办公及营运场所和浦东机场二期飞行区机场工程土地租金分别调整为3637.6万元和4320万元。 2008年度和2009年度《场地使用租赁合同》:公司租赁使用集团公司位于浦东机场内 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和飞行区内三跑道及航站区总图等场地,租赁期限自2008年3月26日至12月31日止,2008年度租金为6510万元;公司租赁集团公司浦东机场内 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飞行区内的二跑道部分场地、三跑道及航站区总图等场地,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2009年度租金为1.2999674亿元。 《2009年度公司租赁集团公司浦东机场有关资产租赁合同》:公司租赁集团公司浦东机场内办公及营运场所,其中:当局楼和安检楼等的租赁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磁悬浮车站和商业一条街的租赁期限自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止,2009年度租金为4337.55万元。 公司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机场贵宾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资源使用结算协议》,其租赁使用公司位于浦东机场 T1、T2航站楼内的贵宾室等相关资源,2008年度资源使用费为3061.4816万元。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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