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4日 21: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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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签署有关关于B区项目合作的协议:在公司下属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000万元,下称:冠城正业)取得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二、三组团(下称:二、三组团)全部预售许可证后三十日内,将二、三组团除商业配套外的全部住宅房屋(即1#至8#住宅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预售面积约为16.59万平方米)及B号写字楼(建筑面积约为5.15万平方米)出售给中信信托指定的买受人,出售总价款约为人民币20.6亿元。在冠城正业与中信信托指定的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与中信信托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以人民币800万元受让中信信托持有的冠城正业40%股权。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正业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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