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8日 21: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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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签署的如下持续关联交易合同: 公司与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自然人股东陈发树持有其51%的股份,下称:新华都)签署《紫金山金矿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合同书》,由新华都承包紫金山金矿部分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2008年度交易金额为13759万元(未经审计),预计2009年度上述合同的最高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52亿元。 公司与福建金艺铜业有限公司(2008年10月份增资后成为公司关联人士,为公司联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2%股权,下称:金艺铜业)签署《阴极铜购销合同》,由公司向金艺铜业销售阴极铜,2008年累计交易总金额为14545万元,其中10-12月份累计交易总金额为1631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预计2009年度最高交易金额约为20000万元。 上述合同有效期均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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